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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青岛市级农业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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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发挥农业园区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高市场竞争力和综合效益,青岛市农业农村局决定在全市开展市级农业精品园区创建工作,年青岛市拟创建个农业精品园区。

一、创建条件

参与创建的园区,必须满足必要的主体资质条件,符合创建标准要求(见附件1),且不能存在下列负面清单:

1.近三年发生被市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通报的农业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2.近三年发生被市级及以上环保部门通报的重大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问题;

3.近三年发生被市级及以上农业或食品安全等部门通报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4.近三年发生因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或存在制售假劣产品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等被市级及以上监管部门处罚的情形;

5.近三年发生偷税漏税等行为被市级及以上税务部门处罚的情形;

6.存在“大棚房”问题整改不到位的;

7.提供虚假资料骗取创建资格的。

二、创建程序

(一)调研摸底(6月-7月)。宣传发动,公布创建条件和标准,对园区进行摸底,初步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园区。有意创建的园区,于7月17日前报到园区所在镇街农业办公室,镇街汇总后,提报胶州市农业农村局。

(二)园区核查初选(7月-8月)。胶州市农业农村局对拟申报创建的园区对照创建条件和标准进行核查,确定推荐名单。

(三)组织申报(8月-9月)。组织初选拟推荐的园区进行正式申报(申报书见附件2),每个园区提报2份纸质材料,同时提报电子版申报材料。

(四)专家评审、抽查验收(10月)。青岛市农业农村局对申报材料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初审,组织专家进行评定审核。对评审出的精品园区拟名单进行公示。并从每个区市抽查2-5个园区,对照创建条件和标准进行验收。

(五)发文公布(12月)。对负面清单情况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结合反馈意见和公示、抽验情况确定最终名单,发文公布。

附件:1.青岛市农业精品园区创建标准

2.青岛市农业精品园区创建申报书

胶州市农业农村局

年7月9日

(联系)

附件1

青岛市农业精品园区创建标准

主体资质

1.在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获得营业执照,在经营范围内开展合法经营。

2.园区管理主体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选择运行规范、效益良好的市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农业龙头企业。

3.园区应有明显的标志牌并在显要位置悬挂或摆放。

具有一定规模

4.园区应成方连片,具备一定规模,大田类蔬菜园面积一般不少于亩,果品园、花卉园、茶园、食用菌园、中药材园面积一般不少于亩,生产休闲文旅综合园一般不少于亩;设施类园区面积一般不少于亩。

5.园区积极发展电子商务、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产品加工等新产业新业态并形成一定规模。

基础设施完善

6.园内主要道路实现硬化,田间生产道路实现沙石化,泵站、电、路、渠、房等附属设施配套科学合理、符合标准。

7.根据生产需要,配套温室、大棚、育苗车间等生产设施,有必要的清洗、分级、加工、包装、仓储、冷链处理等设施。

内部管理规范

8.园区有详细的规划图、组织管理机构框架图、内部管理制度并上墙。

9.农业投入品出入库进行严格登记,建有完善的田间管理记录和农事档案,设施设备管理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10.产品取得注册商标并实行统一包装和标识销售,获得市级以上知名著名商标或名特优农产品优先。

生产技术先进

11.积极应用水肥一体化、有机肥替代、绿色防控、集约栽培、密植栽培等先进技术,大力推行种植品种、肥水管理、病虫防控、技术指导、机械作业“五统一”模式。

12.主要生产环节实现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体现农机农艺有机结合、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良制配套,与作物种类相配套的先进植保设备齐全。

13.严格按照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规范)实行标准化生产,农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取得“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

生态效益良好

14.产地环境达到GB/T.1、.2和NY系列标准规定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要求。

15.环境清洁无污染源,作物秸秆、尾菜、农膜、畜禽粪便等农业废弃物及时回收清理,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

带农增收明显

16.园区通过流转农民土地、与农民开展订单生产、吸引农民合作入股、提供技术示范服务等方式,带动周边农户增收10%以上。

17.园区积极吸纳周边农户特别是贫困户入园务工,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带动当地农民就业5人以上。

附件2

青岛市农业精品园区创建申报书

园区名称:

园区类别:□蔬菜、□果品、□茶叶、□花卉、□食用菌、□中药材£生产休闲文旅综合类(选择一个划√)

申报时间:年月日

青岛市农业农村局印制

填写说明

1.申报信息应当如实填写,出现错误或瞒报情况,由申报主体责任自负。

2.园区面积是指土地租赁合同面积,单位:亩;管理主体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园区类别为申报作物类别或主营业务,即蔬菜、果品、茶叶、花卉、食用菌、中药材或休闲文旅综合体,选择一个主要作物(业务)申报。

3.园区简介和创建计划可以附页形式提报。

4.附报材料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作为申报书附件简单装订成册。

基本信息

园区名称

园区地址

园区面积(亩)

管理主体

如:XX家庭农场

主要作物、面积(亩)

/

栽培模式

如:设施栽培、大田栽培

注册商标

三品一标

近三年荣誉

负责人

职务

联系电话

邮箱

(主要介绍园区发展情况、整体效益情况、带动农民增收情况等,本栏可加页)

园区

创建

计划

(主要对照创建标准提出下步创建计划)

镇或

街道

审核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区市

农业

农村

部门

推荐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附证明材料清单

1.土地流转合同或土地承包合同复印件。

2.园区规划图、位置图复印件。

3.法人资格证复印件。

4.经营主体证明(如:营业执照)复印件。

5.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6.通过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产品认证复印件;新申报正在受理期的,需提供受理证明材料。

7.有关生态环境等现场照片。

8.园区主要作物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复印件。

9.园区或者主体获得的荣誉。

以上证明材料均需加盖申报主体公章,纸质材料一份(普通A4纸打印装订),《青岛市农业精品园区创建申报书》需同时上报word版电子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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