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从政务网获悉
胶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胶州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
其中对胶州禁养区划定范围
做了明确的标注
禁养区划定范围
(一)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陆域范围,包括水库、河流和地下水源地。以《关于印发青岛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青政发〔〕30号)、《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调整青岛市大沽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复函》(鲁环函〔〕号)批准的区域为准。胶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水库)
(二)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包括艾山省级地质遗迹自然保护区、艾山风景名胜区。范围以省政府批准区域为准。(三)人口集中区域1.南至香港路、北至老北外环路、西至柳州路、东至站前大道区域范围内;2.胶北、九龙、胶东、胶莱、胶西5个街道办事处驻地区域和李哥庄、铺集、里岔、洋河4个镇驻地区域以及马店、杜村、张应、九龙4个原镇政府驻地区域范围内;(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区域。管理要求
(一)畜禽禁止养殖区范围内一律不得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小区),对于已建成的畜禽养殖场(小区),按照有关规定依法限期进行搬迁或关闭。畜禽养殖场(小区)指年出栏量头的生猪、年存栏量头以上的奶牛、年出栏量头以上的肉牛、年出栏量00只以上的肉鸡(肉鸭)、年存栏量00只以上的蛋鸡(蛋鸭)、年出栏量只以上的羊,年存栏量只以上的兔,其他种类畜禽的规模化养殖场标准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进行换算后确定。(二)加强信息共享,推进生猪养殖项目“放管服”改革,落实生猪养殖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对禁养区内确需搬迁的养殖场(小区),加大异地重建支持力度。
(三)加大种养结合推广力度,促进畜禽粪污作为肥料就地还田。以肥料化和能源化利用为重点,加强散养密集区粪污综合利用,提高畜禽养殖粪污处理设施水平。加强粪污处理和利用指导,避免在储存、运输和处理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
(四)强化监督帮扶,严格执法监管,不断提高禁养区规范管理水平。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年10月23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胶州市进一步调整优化畜禽养殖布局规划》(胶政办发〔〕78号)同时废止。
附件:1.胶州市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及面积统计表
2.胶州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平面分布图
附件1
胶州市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及面积统计表
附件2
胶州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平面分布图
青胶精选●胶州这个亿的项目是什么?何时开工?官方回应!(附节点名单)●刚发布!胶州这些村庄拆不拆?官方回复三年内要动74个村!●胶州海丝国际城到底是什么项目?到底是亿还是30亿?(附节点名单)
来源:政务网、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立即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处理
文章:今日青胶整理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