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治白癜风医院 https://wapjbk.39.net/yiyuanzaixian/bjzkbdfyy/bdf/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1月12日讯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日前会同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劳动预备制培训人员生活费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出台了新一轮劳动预备制培训人员生活费补贴政策,对上一轮政策的补贴人员范围、补贴资金来源、补贴资金拨付方式等三项内容进行调整:(一)补贴人员范围。依据国发〔〕28号文件精神,结合青岛实际,将补贴人员范围“一扩一收”。一扩:不分应届往届学生,只要为20周岁以下登记失业人员,均可给予生活费补贴。一收:不再将城镇户籍人员(困难家庭人员除外),纳入新一轮生活费补贴的人员范围。(二)补贴资金来源。一是市级及以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所属单位举办的技工院校和市国资委监管企业举办的技工院校,由市本级财政负担;(以前政策规定的以上监管范围,由“官办”改为民办的技工院校,补贴资金仍有市级财政负担,新轮政策调整为注册地所在区市按比例或完全负担)二是注册地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西海岸新区的技工院校,由市、区两级按5:5的比例负担;三是注册地在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的技工院校,由本级财政负担。(三)资金拨付方式。目前补贴资金由财政部门拨付到市职研中心,市职研中心拨付到技工院校,技工院校再拨付到学生补贴卡;为进一步减少流转环节,缩短拨付周期,调整为由财政部门拨付到市职研中心,由市职研中心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直接拨付到学生补贴卡。拨付方式调整后,资金拨付时间可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缩短为3-5个工作日。新一轮政策推出后,明确了享受生活费补贴的人员范围及标准为:青岛市各技工院校招生的农村学员、城镇困难家庭(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和区市民政部门按规定认定的低保家庭)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及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期间招生的年龄不超过20周岁的登记失业人员,按规定办理技工院校全日制学籍注册,且参加2年制及以上劳动预备制培训的,参照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标准的80%,给予两年(第一学年和第二学年)的生活费补贴,生均每人每年元。对各技工院校在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期间招生的,年龄不超过20周岁的登记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生活费补贴,其中已按规定享受国家助学金的人员,不再享受本生活费补贴。(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任晓萌)链接:享受生活费补贴人员如何进行备案?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委托市职业技术培训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市职研中心”)具体负责享受劳动预备制培训生活费补贴人员的信息核实、补贴资金审核申报、公示等工作。各技工院校在年度招生结束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技工院校学籍注册手续后,于当年的4月30日、10月30日前,将当年新招生且符合劳动预备制培训生活费补贴条件的人员信息,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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