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儿李某某,男,5岁,因咳嗽,伴发热4天,最高体温39.2℃,在当地诊所治疗三天,效果不佳,于年4月24日8:50医院儿科门诊就诊,门诊以“肺炎”收入院治疗。
患儿入院后完善相关辅助检查,给予抗感染、止咳、化痰等治疗,病情平稳。4月25日19:30左右患儿突然出现抽搐、意识不清、心率下降,急给予吸氧、镇静等抢救治疗,抽搐渐止。但患儿仍呼吸困难,在医护人员陪同下行胸部CT,结果显示较一天前明显进展,诊断为重症肺炎、呼吸衰竭、心力衰竭,中毒性脑病?转入重症医学科,并在青岛儿科专家指导下给予重症监护、机械通气等抢救措施,但患儿病情持续加重,意识状态无好转,经抢救无效于当日23:43宣布临床死亡。
患儿死亡后,家属对诊疗过程提出异议,医院领导第一时间与患儿家属就此事进行充分沟通,双方已将患儿注射的7个液体袋、患儿住院病历进行封存。医院对患儿的死亡也深表遗憾,并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讨论后认为,我院对患儿的诊断治疗过程符合诊疗规范。关于患者家属提出的异议,建议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或司法途径解决。
赞赏
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